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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会宁县公安局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9-28 09:27:57 |  访问: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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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市: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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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会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补充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7名,其中男性12名(退役军人岗位5名),女性5名。全部从事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辅助和农村派出所协助开展交通管控工作,分三个岗位报考:

岗位1,仅限退役军人报考;

岗位2,男性及男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岗位3,女性及女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各岗位具体招聘名额可根据报名人数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另行公告。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其中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限会宁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男性出生日期为1988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女性出生日期为1989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在会宁县公安局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由县公安局出具证明,男女年龄均可放宽两岁;

6.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辞退的;

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④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⑤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⑦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⑧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⑨2021年以来,已参加县人社部门组织招聘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以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临聘书记员和警务临聘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09:00至9月30日(星期一)18:00登录招考网(https://ks.gszhaopin.com/),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会宁县公安局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板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需要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要将退伍证、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在会宁县公安局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需将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网上报名期间,如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5182电话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对学历、年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9日18:00以后,关闭报名系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页面右上角“我的消息”中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9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考生如若放弃考试,不退还报名费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保持电话24小时通畅,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各位报考人员加入招考QQ群(另行通知),后续的准考证打印、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QQ群里发布通知,若电话不通畅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亦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登录招考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测评标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招聘人数进行进行同比例缩减人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户口本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书;在会宁县公安局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需提供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根据招录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仪容仪表、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七)考察政审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各类举报反映,经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1.此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用县公安局正式编制,不享受公职人员的相关待遇。

2.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增资和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4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28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其中基本工资1720元,岗位工资22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值班补贴260元/月,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按考勤考核进行核算,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工龄工资按照正式被聘用工作年数计算,每满两年按照100元/月标准依次累计。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登录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会宁县公安局和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凡因考生个人不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的,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建立10名的后备人员库。笔试成绩有效但未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至本次拟聘用辅警公示期满向会宁县公安局提交个人申请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入库人员(男7名、女3名)。待岗位出现空缺时,适时按招聘程序补录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半年。

5.此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43-3229890。

监督电话:0943-32210390943-322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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